考证苦兮兮,发证笑嘻嘻,结果无效哭兮兮,这是不是你最近的状态?从今年1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明确要求,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021年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在河北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同年9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通知》同时规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招标文件未作上述规定,投标文件也应当无效
实践中有评标专家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为由不否决其投标。但必须指出,这种做法是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片面理解。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还有前半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因此当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没有签名或不在有效期内时,根据住建部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相关规定应当判定电子证书为无效时,其投标当然应当否决。